房地产权属登记主要要件 |
2004/10/13 21:29:24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3246次 |
房地产权属登记主要要件 1、初始登记主要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来源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房屋竣工验收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或相关证明(原件1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房屋为商品房的,要同时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备案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房地产分户图(原件1份)。 6)、房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权属证件。 2、转移登记主要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原件1份)。 3)、双方身份证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民建私房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来源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房屋占用土地属集体所有的,要提交乡以上土管部门审核证明(原件1份)。 6)、房屋占用土地属铁路征用过的,要提交铁路土地管理部门审核证明(原件1份)。 7)、房改房要取得100%产权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1份)。 8)、安居工程房和经济适用房要提交同级房改办出具的上市交易申请确认表(原件)。 3、变更登记主要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2)、房屋改、扩、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房屋竣工验收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或相关证明(原件1份)。 5)、房屋占用土地属集体所有的,要提交乡以上土管部门审核证明(原件1份)。 6)、房屋占用土地属铁路征用过的,要提交铁路土地管理部门审核证明(原件1份)。 4、房地产抵押登记主要要件: 1)、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3份)。 2)、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它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原件)。 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注销登记主要要件: 1)、原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其他登记: 1)、遗失(损毁)房屋权属证书,申请补发的,主要要件:身份证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当事人遗失(损毁)房屋权属证书的声明(原件各1份)。 2)、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主要要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身份证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限制转移、抵押房屋产权的,主要要件: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测绘报告,房屋权属证书或产权来源证明(原件)。 说明: 1、办理以上手续,当事人必须到场,当事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加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以上要件是指一般情况下的主要要件,如遇特殊情况请咨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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