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加强土地经营管理工作 |
2006/8/17 21:48:13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715次 |
商丘市加强城市土地经营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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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国有土地资产的经营管理,更好地经营管理城市土地,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最近,商丘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陆续制定出台了《商丘市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商政[2006]30号)、《商丘市经营城市土地工作实施方案》(商政[2006]31号)、《商丘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价格确定办法》(商政[2006]29号)等系列文件。该系列文件指导性和操作性极强,是做好我市城市土地经营管理工作的权威性、纲领性法规文件。 《商丘市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共6章47条,文件对城市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土地使用权交易、土地收益管理、土地执法监察等方面,进行了权威而详细的规定。《商丘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价格确定办法》共18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价格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商丘市经营城市土地工作实施方案》对经营城市土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经营城市土地工作的重点和应遵循的原则,开展经营城市土地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及步骤,确保做好经营管理城市土地工作的措施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该系列文件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该系列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对于推进城市土地资产的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地盘活城市土地资产、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加快商丘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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