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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销售发票要开吗?
2006/12/31 21:49:06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2842次
二手房销售发票要开吗?
 
房地产律师 王从波

[案情简介]张生与红娘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所有房屋转让税费都由红娘承担并负责办理过户手续。红娘按约付了购房款,张生打了一个收款条给红娘。红娘到交易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被告知需交纳契税,但税收窗口又要求提供不动产发票。红娘无奈,向张生索要发票。张生不给,双方发生争议。
[争议观点]张生认为,自己不是经营单位,也不是商品房销售单位,因此哪有什么发票好开,况且双方已经约定一切税费都由买方承担。红娘认为,税务部门要发票,你就得给,不然房屋不能过户,买卖目的不能实现,必须退款。双方相持不下,请莺莺出面调解。莺莺调解不成,双方同来律师通客服中心要求专业律师团进行调解。
[律师通观点]房屋卖方除了交付房屋---双方交易的标的物之外,还有提供相应票证(比如房产权证等)的附随法律义务。因此,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房屋转让方应当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那么转让人就应当向受让方提供。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是否也要转让方提供销售发票呢?《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送……税务机关根据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第二款第一条规定:“纳税人申报交纳契税时,要填报总局统一制定的契税纳税申报表,并附送购房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五款明确规定:“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应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也明确规定,从2007年2月1日起,凡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不动产发票》。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二手房交易必须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这是法律规定的转让方的义务。因此张生以二手房买卖为由不给红娘发票是错误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当然红娘还可能看得更远,因为个人销售不动产时还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问题和营业税问题,若红娘取得房屋后再转让房产时,她不能提供原始取得发票,就必须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缴税款(比如个人所得税按总房价的1%--3%),那时她可能受到的损失更大。因此聪明的红娘不为情面要求张生出具销售不动产发票,是合情合法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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