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坐落于 区 路(街) 号 房屋的出租与承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面积 ,甲方保证有权出租。乙方已对该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
第二条 乙方租赁该房屋作 使用。如确需改变房屋用途,应首先征得甲方同意。
在租赁期间,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互换使用。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租用或者合同解除的,乙方须于合同终止或解除后5日内将私有物品设施搬出该房屋,否则作乙方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处理并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
第四条 该房屋租金为每 (年,月,日) 元,支付方式和期限 。
第五条 除租金外,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实际计量情况交纳水费电费等物业管理费和市政设施使用费,但 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房屋的自然损坏产生的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为了保证乙方履行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合同到期后押金退还。
第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须保证房屋主体结构和 处于适用状态。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乙方装修房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支付的装修费用,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同意装修后的状况交还房屋,不得有意破坏。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除因战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外的原因造成房屋损害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期间,甲方转让房产,应提前 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约定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有其他违约情况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